对外交流合作中心(校友工作办公室)承担学校国内外交流合作事务、校友联络服务以及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运行与管理等职能。下设科室:国内交流合作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统筹推进学校与各级政府、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校级战略合作。对接各二级学院及职能处室的对外合作需求,整合校内资源,对接外部资源。
2.建立健全对外合作工作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与考核评估体系,全程跟踪合作协议执行情况,加强过程协调与资源保障,推动合作成果转化,持续为学校争取优质社会资源。
3.负责校友工作的系统化建设,完善校友信息数据库,组织开展校级校友活动,指导二级校友联谊会规范发展,拓展校友联络渠道,搭建校友合作平台,凝聚校友力量,服务学校发展大局。
4.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的运行管理,牵头制定筹资策略、拓展捐赠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及校友捐赠,规范做好捐赠资金与实物资产的全流程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履行协议、优化资源配置。
5.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草拟学校有关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报请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6.策划、协调并落实重大外事接待活动;统筹学校加入各类国际组织的申请和对外联络工作;统筹国外来访团组及各类外籍来访人员的管理。
7.负责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团组管理工作;负责因公派出人员的材料审核报批,指导办理出国手续,并做好行前教育及归国管理工作。
8.负责各类涉外校际合作交流协议的审核及归口管理工作;统筹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之间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支持和指导校内二级单位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和各类师生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9.负责国际或双边会议的审核、报批及管理。
10.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负责本部门安全稳定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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